3月7日消息,《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2023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近日印發實施。
《計劃》提出,構建碳達峰碳中和政策體系,加快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文件出臺實施,明確重點領域減碳目標任務。強化碳排放“雙控”制度,研究推進將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逐步推進在建設項目影響評價中開展碳排放評價。聚焦能源、產業、建筑、供熱、交通、農業等重點領域,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加強適應氣候變化頂層設計,編制北京市適應氣候變化任務舉措。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加強能力建設,完善科技支撐、標準體系、統計核算、資金支持政策等。
其中,在《大氣污染防治2022年行動計劃》中指出,《計劃》明確:
1)市新能源汽車聯席會議辦公室統籌推進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明確2023年新能源汽車推廣目標,6月底前完成“十四五”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中期評估。針對生產、銷售、使用、充電等環節,各成員單位加快配套措施落地實施。
2)各級財政支持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社會團體新增和更新的車輛原則上為純電動或氫燃料電池車(長期在偏遠山區或河湖區使用、無適配車型及確因工作需要等除外)。對于具備條件的新增和更新執法執勤、通勤等專用或特殊車輛優先選用純電動或氫燃料電池車。
3)市新能源汽車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制定實施存量社會燃油小客車“油換電”“油換氫”激勵政策,通過成本激勵、通行便利以及同步鼓勵汽車企業制定置換補貼政策等方式,加快推動存量社會燃油小客車電動化。
4)制定針對新能源汽車的道路差異化停車收費價格政策。
5)研究制定機動車超低排放區政策,按照積極穩妥、有序引導原則,分階段、分行業推進新能源車使用。
6)繼續實施新一輪燃油小客車置換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
7)結合資源稟賦和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制定轄區新能源車推廣、通行便利、停車優惠、配套設施建設等鼓勵政策。
8)制定加強居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和管理的意見,鼓勵將停車位及充電設施電氣化改造與老舊小區改造同步實施。6月底前,市城市管理委制定電力設施統裝統建政策。